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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四位一体”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 |||||||||
余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从严、从紧、从实”要求贯穿于用人、选人、管人、育人等环节,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执行能力和治理能力。 用人导向更加鲜明。组织开展市直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定档,采用“三推三评三排”,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市委考察组中的评议排名。重视基层导向,明确选拔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应有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工作经历要求;出台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历练实施意见,分三批组织35周岁以下缺乏乡镇(街道)工作经验的干部到基层任职。按照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做好市管领导干部日常选配工作,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今年以来,累计提拔任用干部12人。 选人机制更加务实。组织开展“亮绩竞标”选拔乡镇(街道)干部试点,推出10个乡镇(街道)中层副职和8个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经历业绩比较、综合素质比试、竞标践诺比选等程序步骤,116名符合条件人员中18人成功竞标。启动实施全市优秀中青年干部公开比选,105名报名参选人员通过经历业绩比较、综合素质比试,共50人进入一线实践比选环节,目前正组织开展挂职情况考察。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和聘任工作,改变“凡提必竞”,首次明确同职位连任或平级转任的,可直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办理任职手续;新提中层副职职位人选,一般采用“竞优比选”方式产生。 管人措施更加严格。落实“学、清、调、改、停”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干部政策。启动实施超职数配备和高配领导干部清理工作,摸清领导干部职数和实际配备数,明确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享受中层待遇职位设置和程序。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机制,实行“五考四谈三审”经常性考察制度,掌握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德才表现。制定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今年对1名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市管副职领导干部进行降职处理。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任职管理等工作,对市管领导干部因私证件实行集中保管。对2个单位围绕选人用人、党建工作、经济责任进行“三责联审”,结合年度考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育人平台更加多元。注重资源整合、借力用力,扎实推进省委党校四明山分校建设,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化现场教学点布局,推动形成“在现场教学、让历史说话”办学特色品牌。今年以来,承接兄弟县(市、区)四套班子现场教学活动、厅级干部进修班、地级市中青班等318期,累计培训学员15980人次。精心组织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姚江讲坛”7期,培训1400余人次;举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培训、深化改革专题培训、“五水共治”专题培训等主体班次14个,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学习网、干部网上学院建设,严格实行学分制管理,有效破解领导干部工学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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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7 21:45:42 来源:余姚市委组织部 点击: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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