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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全程链式监督“一把手” | |||||||||
近年来,宁波市镇海区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逐步构建完善以“任前明责定责、任中议责评责、离任审责问责”为核心的“一把手”用权“全程监督链”,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任前明责定责。出台《镇海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告知承诺办法(试行)》,规范告知承诺形式和内容,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新提任的党政正职均由区委书记、常委组织部长进行任前提醒谈话,就有关经济责任、用人责任、社会发展责任、廉政责任等有关工作目标进行告知提醒。 二是任中议责评责。实行联动议责,每年均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工作评议与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一报告两评议”、跟踪考察等工作统筹开展。去年共对全区67家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同时对招宝山街道等5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离任审责问责。严格按照《宁波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镇海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组织开展离任交接和离任审计工作。自2012年以来,已对涉及提拔、平级调动的2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检查和离任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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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11 14:17:39 来源:镇海区委组织部 点击: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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