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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推行“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 | |||||||||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号召力,从本月起,余姚市将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明确广大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在每月23日的“党员组织生活日”中开展组织生活。 “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将在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新组织以及其他各领域党组织中全面推行,重点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服务奉献、党性锤炼等四大活动内容展开,突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活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根据联镇(乡、街道、开发区)带村(社区、居委)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到基层联系点党支部帮助指导“党员组织生活日”活动的开展,示范带动广大党员自觉将推行“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的过程转化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委将把“党员组织生活日”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并将组织力量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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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23 8:52:35 来源:余姚市委组织部 点击: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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