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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领导干部任前需通过法律知识考试 | |||||||||
日前,慈溪市制订下发《慈溪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拟提拔担任正、副局(镇)长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包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选,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方可任职。这标志着该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进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法律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中央、省、宁波市、慈溪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以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等和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实行题库制,统一命题,题库定期更新。考试成绩由市委组织部汇总使用,拟提拔任用人选考试合格后,方可按干部任免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此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研究处理。近一年内已参加并通过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可以不再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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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5/26 10:21:42 来源:慈溪市委组织部 点击:5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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