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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规范三“微”深化基层政权建设

镇海区着眼规范基层三微,即微权、微务、微资,进一步提高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度、透明度和民主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编制“微权”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落实小微权力清单的监督,编制村(居)务工作权力清单,完善以“三议一票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机制,对村级财务公开、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事项、财产物资管理等41个事项严格工作流程。推行权力清单“五公开”:即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及运行结果公开。进一步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重点对“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等四项监督权力的运行进行规范,指导村(居)监会通过会议列席、资料查阅、专项督查、共同参与等方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作推进、公共事业发展等进行全程监督。  

推行“微务”公开。深化基层“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公开平台,在公开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固定公开三务情况的基础上,在LED电子显示屏、广电信息平台上公开重要制度、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等情况,并引导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自己的微信、微博平台,加上传统短信平台,及时向辖内民众发布信息,做到“高透明”、“零保留”。同时,加强管理督查,确保公开长效性。  

完善“微资”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完善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收入统一核算等制度,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多头存款和私设小金库等,完善定项限额非生产性开支制度;规范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及村(社区)工程项目管理和公开招投标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资源开发经营方式,明确要求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时间:2015/6/12 9:44:13
  来源:镇海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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