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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干部队伍“铁军” 为追赶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象山县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综述

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期望和要求。

去年底,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作出了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这为象山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去年1228日,象山县委书记叶剑鸣在县委十四届一次全会上指出,加快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关键在党,干部队伍是决定因素。我们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铁血忠诚、铁肩担当、铁心做事、铁面无私”的象山铁军,为追赶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严字当头、实干为先,如今的象山,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中,以点带面,统筹联动,通过选优配强镇乡(街道)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扎实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铸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实绩过硬、责任过硬、廉洁过硬的“象山铁军”。

以铁血忠诚,铸就“军魂”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对党忠诚是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品格。以理想信念为精神支柱,管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锻造出象山干部队伍加强党性修养的钢铁意志力。

长期以来,象山县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领导头脑,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

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教育培训、专题研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重要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论述。2012年以来,共举办20余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县委主体班次120多期,培训各级各类党员干部25000余人次。

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象山县委常委会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围绕“五个能否”,对照“五方面问题”具体表现,联系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在党性意识、规矩意识、宗旨意识、担当精神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对标检视,找准问题。

此外,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还主动借助网上学习、塔山讲堂等载体,进一步学深学透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强化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

以铁肩担当,铸就“军威”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做个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离不开过硬本领的培养。近年来,象山县围绕能力素质提升主题,按照“重要干部重点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的要求,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专题轮训,每年举办10期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有效解决学员工学矛盾,促进学习效果转化。对青年干部,成立“塔山青春”干部读书会,利用读书会平台,重点对全县80后县管干部和85后后备干部进行培训。“各类培训进一步培养了我们良好的学风和学习习惯,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能力素质,增强了敢于担当的自觉。”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面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这种“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干部不良作风,象山县面向全县791名现职县管领导干部实施“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块上排位、线上排位”(即“双对双排”)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双向立体式排位。之后,又将该项机制“升级”,全面向基层延伸。

据介绍,“双对”主要强调“定责”“派账”“对账”“核账”。由县级部门及各镇乡(街道)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给每位干部形成12张月度工作任务清单和1张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在每月底、半年度、当年末,按完成情况进行逐人逐项对账,确定“完成、基本完成、滞后、严重滞后”四类对账结果。而“双排”则是在单位条块和工作线上分别对县管干部作出“好、较好、一般、较弱”综合排位。

丹东街道基层干部黄琴说,“双对双排”工作实行“日对账”“月对账”,这使得自己工作开展很有计划性。每天对账就是对自己工作的梳理、对照和回顾,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失误、错误怎么办?是“一刀切”的问责追究还是区别对待?为此,该县全面修订《象山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建立干部干事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在决策民主公开、立足全局和先行先试、非主观原因等5大类情况下仍出现失误和错误的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情形,树立鼓励干事、遏制腐败的正确执纪导向。办法实施以来,像丹西街道等单位的领导干部通过这套科学严密的程序操作予以了免责处理。“容错免责机制的出台,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大力营造敢于担当、敢于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以铁心做事,铸就“军志”

干部作风如何,服务水平怎么样?干部工作上的一件小事可能就是群众生活里一件大事、要紧事。

不躺“功劳簿”,不惧“硬骨头”。20143月以来,象山县针对领导干部公款吃请、参与高档娱乐消费、参与赌博、社会借贷、拒缴物业费、高人情消费等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作风建设规定,制定实施了《象山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六项规定》。期间,县级领导率先示范,第一时间签订了承诺书,各地各单位纷纷响应,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承诺书签订活动,覆盖率达100%。在专项检查中,查处违规工作人员8人,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人。“四风”突出问题及时整治,领导干部作风切实转变,机关干部良好形象有效提升。20145月下旬,该项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上进行了刊登。该规定将作为我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2016年,县委把开展婚丧礼俗专项整治列入年度十大领衔破解党建难题之一。制定出台专项实施意见,以“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婚丧礼俗整治工作。该制度对宴席人数、治丧仪式、送葬乐队及路线、车辆、花圈、礼炮等作了明确规定。经过宣传造势和一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有效刹住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正之风。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是实现追赶跨越的坚强组织保证。近年来,象山县注重优苗选育,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机制,一大批年富力强、干劲十足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有效改善了我县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创新后备干部挂职形式,实行组团式挂职,加大年轻干部“墩苗”力度。2016年,全县选派35 名后备干部到信访、维稳等部门以及“两城创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专项工作组挂职,下派48名后备干部和10名县管副职领导干部担任农村“第一书记”,推动干部到一线“练兵”、在基层成长。

与此同时,加强在干部思想上关心、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爱,使他们有归属感和荣誉感,把感恩之心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以铁面无私,铸就军律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制度严格、纪律严明,才能令行禁止、无往不胜。

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真正从职能明确上、从责任担当上、从廉洁自律上把党员干部管起来、严起来,增强我县“狮子型”干部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2012年以来,象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行干部量化管理制度,探索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新路径,以量化记分、累计积分、全程记实、综合运用等方式,提升常态监督科学化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该制度以三年一个周期循环滚动、连续记分,以分数积累的形式直观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截至去年6月底,该项制度已覆盖全部761名现职县管领导干部,其中696名存有记分记录。被记负分的县管干部中,受到降免职1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2人,诫勉谈话16人,提醒谈话47人。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该制度更加注重干部德行评价,将“四风”问题纳入记负分事项,共有14家单位26名领导干部因个人作风问题被记负分,根据扣分情况分别予以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组织处理。

“同样,‘双对双排’也是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组织处理等‘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被定档为‘较弱’的干部,县委将对其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并视情作出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据介绍,去年4月份,我县公布了首份考核评价结果表。从表上可以看到,共有31名考核较弱、排位靠后的县管干部受到了组织处理,其中降免职10人、岗位调整5人、诫勉谈话12人、提醒谈话4人。而这些受处理的干部都没有违纪违法的“硬伤”,绝大多数是由于工作懈怠、不敢担当被处理,这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

“一把手”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同级部门权力难以形成制约,难以监督?为此,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干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象山县出台落实《加强县管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五不直接分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6个配套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岗位风险管控制度,加大对党政正职预警防范、制衡监控、查处追究力度,杜绝“一言堂”,推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度,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制度实施以来,已对违反规定的4名“一把手”作了免职处理,1名作了岗位调整。

时间:2017/2/6 9:57:26
  来源:象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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