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整改要求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近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等四项干部人事制度,对局处级干部、局级后备干部和编外用工的选拔任用、培养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健全了全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 “四项制度”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管理、编外用工管理等各个环节,既体现了上级部门的新要求新精神,又延续了定期不定向民主推荐、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综合素质量化评价等好的经验做法,体现了大榭特色。《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对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作出了程序性规定,重点对民主推荐环节进行了完善,在保留不定向推荐的基础上将民主推荐方式明确为面上推荐和单位推荐,进一步增强了操作性,为今后做好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局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突出了“注重培养、同等使用,广泛推荐、内部掌握,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明确要通过任职交流、急难险重岗位锻炼、挂职锻炼等方式有计划、重点地加强后备干部实践锻炼,并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对中层正副职分别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层副职突出面向优秀干部竞争择优,延续了原有评价体系,并对高学历干部参加竞争的工龄作了具体规定;中层正职增加了适岗度评价项,增加用人单位在中层正职职位选拔中的话语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明确了转变用工方式,今后招聘编外用工一般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同时对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提出了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工作原则和统一用工经费支出渠道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编外用工管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大榭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将围绕从严锻造“四铁”干部队伍总体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激励等环节制度规定,形成有序衔接、互相支撑的干部工作制度链,切实为开发建设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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