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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改进部机关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形象,近日,宁波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部机关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实行限时办理制度
属我部办理的有关审批、审核、接转等业务,凡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政策、法规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能够以时间量化的具体工作,在手续完备、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应限时办结。各项业务的责任人、办结期限、办理程序、办事须知等须上墙公布,方便党员干部和群众办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限时办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
1、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关系调整,一般在接到请示文件后一个月内批复。
2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
3、属我部办理的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收到服务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请示材料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因公出国(境)审查审批符合出国(境)条件的,一般当天予以办结;情况比较复杂,需了解、衔接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符合出国(境)条件的,一般3天内予以办结。
5、市管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
6、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任免审批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
7、市管干部任前公示期间举报问题的调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了解完毕;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调查期限,但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8、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事项,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
9、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干部调动,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市管干部转移行政关系,做到随到随办。
11、市管干部正常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审批,在收到手续完备的报批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结;普调、工资改革等集中审批,在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
12、市直机关处级领导职务审批备案和参照管理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审核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13、市管干部警衔晋升、取消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
14、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有关政策性问题的来文来电请示,能马上答复的,立即答复;需由处室研究答复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部里答复的,处室尽快研究,提出建议报部领导审示后答复;需要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的,及时请示后答复。
15、查阅市管干部档案,手续齐全的,随到随查。
16、市管干部职务变动,按照管理权限,需要转移干部档案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7、市管干部办理离退休,在收到手续完备的报批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18、市级各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凡需我部审核的,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为方便服务对象到部有关处室询问、办事,改进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实行首问责任制。
  1、服务对象到部有关处室办事,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对服务对象询问的任何事项,都必须有问必答。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联系经办人或帮助引路、指路。
3、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文明用语。
三、实行“窗口”岗位AB岗工作制度
办理审批、审核、接转和具有对外联系、服务业务的“窗口”岗位,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制度即AB岗工作制度。
1、当A不在岗时,B自动顶岗,及时办理A岗职责范围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2、A岗责任人因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岗时 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3、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4、A岗重新返岗后,B岗要及时将顶岗期间的有关工作向A岗进行说明,作好移交。
5,各处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落实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
时间: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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