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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为主题的组工论坛活动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开展弘扬传统激励教育和严格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根据《关于在部机关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激励教育和严格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东方党建》网站上开展以“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为主题的组工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内容:
本次论坛以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为主题,可围绕组织部门实际,从思想作风、素质能力、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谈谈如何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以及新时期优秀组工干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使广大组工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切实做到“两个满意”。论坛内容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有一定的独到见解,文风朴实,字数不限。
二、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主要是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也可以是其他党员干部群众。
三、论坛形式:
1、本次论坛为网上论坛。打开《东方党建》网站(网址:http://www.dfdj.gov.cn),在活动窗口中点击“进入”,或点击“组工论坛”栏目进入,就可直接发表意见,发表意见后请填写个人有关情况,按提交键即可。经审核后,论坛内容在网上发表,并视情选择部分内容在《组工情况》上刊登。
2、本次论坛时间截止2004年10月31日。
3、本次论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两项。论坛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发表的内容进行评比,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在《东方党建》网站上公布。
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参加这次论坛活动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激励教育和严格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深化“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动员广大组织人事干部踊跃参加。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0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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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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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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