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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让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学习贯彻公务员法) 2800多名高校毕业生赴乡镇工作 | |||||||||
从余卫华身上,已经看不到一丝大学毕业生的影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磨练了两年,他的言谈举止更像一位土生土长的乡镇干部。他说:“我们是县里第一批大学生,见证了新疆近年来的发展。”
新疆基层条件差,缺人才。面对大学毕业生“东南飞”、“飞城市”的现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来自基层”定为选拔干部的标准。从2001年开始,严格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要求和选拔录用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自愿报名、学校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的办法,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并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掌握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民族宗教政策和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
据了解,措施实施初期阻力重重,新疆人事厅公务员处张晋齐表示:“2001年反复动员,只有1200个毕业生试探地报了名。”几年间,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加入基层干部队伍。“2002年报名数增到1700人,2003年3100人,2004年达4700人。2005年报名还没展开,已有不少毕业生前来咨询。”据了解,被选派到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已有2800余名,他们被分配在基层300多个乡镇。
张晋齐说,这项措施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为基层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合格人才,他们将成为新的公务员法的实践者。“选派的大中专毕业生以经济、法律、农业、畜牧、水利等专业为主,在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林果业改良、畜牧品种繁殖等方面优势明显。可以预测,在新疆,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人民日报》 (2005年10月11日 第二版 记者杜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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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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