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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努力完成本届任期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2日在京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总结近三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立法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强调,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的各项立法任务。
近三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52件法律、法律解释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向实现本届立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王兆国指出,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实现在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
王兆国强调,在立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落实到调整立法规划、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等各个方面,落实到法律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落实到法律的具体规定之中。要坚持以制定和完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为重点,抓紧把这些重要法律制定出来。要坚持立足我国的国情和实际,着重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要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免受侵害。要坚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用以指导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总结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近三年来的立法工作情况,对明后两年的立法工作作了部署。他指出,要根据立法规划,把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点立法项目,分别列入明后两年的立法计划。要狠抓计划落实,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强化各有关部门相互参与和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坚持对重大问题事先协调和请示报告。要继续扩大立法民主,促进科学立法,积极主动地逐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更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再接再厉、群策群力,为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努力工作。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03日 第四版  记者石国胜) 
 
时间:20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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