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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 选育 选聘 保障 沧州“三选一保”壮大农村干部队伍(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河北省沧州市近年来积极创新,建立了选派、选育、选聘和建立保障制度的“三选一保”新机制,解决了村级领导班子后继乏人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使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大大增强,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以来,全市34个瘫痪、半瘫痪村支部得到有效治理,548个软弱涣散村支部已经明显转变,沧州广大农村呈现出一派文明和谐的新气象。
沧州市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7%,村集体经济薄弱,乡村负债率较高,加上农业税减免等因素,村干部待遇普遍偏低,造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干部后备力量不足。村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难选,部分村只能靠“留守”党员“轮流坐庄”,少数村甚至选不出支书来。1999年至2000年,全市就有278名村干部因解决不了待遇而“撂挑子”。
为此,沧州市积极探索,在全市逐步推行了“三选一保”工作机制,从选派、选育、选聘三个环节和激励干部两方面入手,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难题。全市先后选派了1538名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离岗、退休退职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落后、矛盾隐患多、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后进村任职。同时,沧州还通过大规模专业素质培训、村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培训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10600多名,提高了他们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另外,沧州还选聘7590名回村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及乡企骨干任村干部,有力壮大了村级干部的后备队伍。
为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沧州市完善了村干部基本补贴、奖励、补助金等制度,使村干部的平均年收入达到了2700元,并为1102个村的2204名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对连续任职30年和15年以上的村干部,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还推荐97名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支书担任了县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11日 第八版 记者王方杰) 
 
  
时间:20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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