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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加快公务员法实施配套制度建设 | |||||||||
一是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办法。对中层职位原则上都要求实行聘任制,一般干部实行聘用制,聘期一般都为三年。同时对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范围、程序和具体办法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二是完善机关干部交流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交流。明确交流的重点是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需回避的干部,以及表现较差、不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干部。三是制订实施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领导与群众评价、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对于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年终考核奖和一次性奖金,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考核结束后的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
四是完善政府部门紧缺职位聘任制。通过竞聘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受聘者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职责及其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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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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