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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廉:带富“大家”帮富“小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 |||||||||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新安路旁,有一栋正在兴建的3层楼房,这是该镇寺壕子村村委会投资200多万元建设的“寺壕宾馆”,今年5月将投入运营。这是寺壕子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又一“大手笔”。
寺壕子村人均耕地不到1亩,村党支部书记赵廉认识到,依靠这点地发展种植业,农民难以致富,必须依托离县城近的区位优势发展第三产业,用他的话说:“要富,就得走出土地搞副业”。
1992年赵廉第二次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提出利用寺壕子地处县城、临近街道的优势,兴办两个集贸市场。经过多方筹措资金,次年建成了占地13.8亩、拥有房屋237间的两个集贸市场,当年收入就达7万多元。当初一些不同意建设集贸市场的村民如今在市场做生意、致了富,交口称赞老赵的主意好。目前,寺壕子村有村办集体企业6个,村办工业企业总产值达314万元,集体经济总产值3000多万元,固定资产1200多万元,村集体年纯收入60多万元。
村集体经济发展了,给村民发展个体经营提供了良好环境。寺壕子村“两委”班子引导和鼓励村民参与市场经营,并帮助他们从事餐饮、百货经营、贩运蔬菜、五金焊接、跑出租车等等。目前,全村318户人家中,95%以上在街面做着各种各样生意。一些村民还临街盖了房子,用于出租。目前,全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800多元。
赵廉认为,富“大家”是为了带“小家”,村里的经济状况好了,要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赵廉首先想到的是减轻群众负担,为群众办点实事。二社社员虎仲兰患病,丈夫不幸病逝,丢下两个孩子,一家三口无依无靠,村委会出人出钱,帮助虎仲兰的生产生活,用车、购买化肥的钱都由村里报销。从1993年开始,村里承担了村民的各项统筹和提留款等全部费用。从2000年起,全村小学生的杂费、书费全部由村里负担。此外,投资11万多元整修农民新居的道路;统一维修水利设施,出资2万元购置水泵、水电机等,解决部分水浇地问题;统一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集中连片喷农药;统一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村里每年拿出4000元慰问老干部、老党员、特困户等。
今年,寺壕子村有了新的计划:发展观光农业、特色农业,准备在村里建一条商业街,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15日 第四版 记者刘鑫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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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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