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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 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学习《党章》和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 | |||||||||
宁波日报讯(记者 龚哲明)前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了《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推进“法治宁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指导意义。
陈勇在会上就进一步学习好《党章》和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提出四点要求。她指出,要把对《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学习落实到机关党的建设中,体现在机关创建“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的“双五”活动中;要通过抓好学习,提高机关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要通过抓好学习,使机关干部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好;要把学习与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建立起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秀环境的活动平台,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邵孝杰、陈继武、丁阿运、陈豹年、张金康、陈旭和秘书长邬志桥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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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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