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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广泛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确保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 |||||||||
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农村党员做到“无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慈溪市提出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并采取“五步法”,规范设岗定责程序。
一是科学设岗。村党组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民情民意征集岗”、“村务财务监督岗”、“村规民约执行岗”、“科技致富示范岗”等多个岗位,并制定出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中的每项目标都有履行工作职责的定性要求,努力做到科学规范,简明易行。
二是自我认岗。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特长及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我选择岗位,并向党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每个党员申报岗位不得少于1个。
三是民主荐岗。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村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特长等情况,采取由党员大会民主推选的办法,确定每个岗位党员初步候选人。
四是支部定岗。在推选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党组织对被选人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最终确定人选,并将其岗位职责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考核。
五是公示明岗。对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通过村务公开栏、黑板报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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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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