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时讯 | 公告 | 任免 | 专题 |
首页 > > 相关报道 >> |
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评论员文章) | |||||||||
哲 欣
当前,自下而上进行的市、县和乡镇领导班子的集中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完成。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作风、展示什么样的形象、追求什么样的业绩,是广大党员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新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体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的要求,省委专门在市、县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作为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应积极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之中,恪尽职守,勤勉自励,既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又努力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营造者,以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自己,也要严格要求他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防止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的现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既抓好本级,又带好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引领和主体作用。
(据《浙江日报》)
|
|||||||||
时间:2007/3/21 |
|||||||||
|
|||||||||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