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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松:积极探索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新路 | |||||||||
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对组织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深化和拓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立足“三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立足于勤学习、勤思考、勤工作,切实增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坚持理论武装,做到勤学习。抓好理论学习日的学习,确保学习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抓好部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至二次,请国家有关部委和中央党校的领导、专家作辅导报告,每次安排一名部领导作专题发言,并扩大到部机关全体党员参加。抓好专题学习,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抓好学风建设,力求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 坚持全员调研,做到勤思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调研制度,县以上组织部门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制定调研计划,根据每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意见,确定重点课题,层层分解调研任务。抓好调研落实,省委组织部领导带头,每位部领导成员负责1至2项课题,组织分管处室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协调指导好各省辖市、省直单位、省管高校和企业组织人事部门的调研工作。把调查研究与理清思路、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文件法规、试点方案或对策建议。 坚持目标管理,做到勤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与开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在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使各项任务一一落实到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上级批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部务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立足“三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组工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应当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要切实做到严教育、严管理、严要求,大力加强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 抓住时机严教育。其一,抓住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时机严教育。在深化“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查找解决影响公道正派的突出问题,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其二,抓住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考察的时机严教育。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先后三次发出通知,强调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反对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其三,抓住学习先进典型的时机严教育。省委组织部先后评选表彰了8名优秀组工干部,在全省组织系统树立了10名优秀组工干部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广大组工干部加强道德修养。 多项措施严管理。其一,完善工作机制。着眼于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民主推荐机制、公开透明的干部考察机制、注重公论的干部评价机制、公道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探索建立《干部任用条例》巡回检查制度和违反条例否决机制,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健全推进干部交流和调整不称职、不胜任干部的有关规定,使干部人事工作有章可循。其二,规范干部行为。省委组织部制定了《组工干部“十不准”》、《树组工干部形象五项措施》等九项制度。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先后制定完善了有关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其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经常提醒严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常提醒。深入开展“到组织部门为了什么、在组织部门干了什么、离开组织部门留下了什么”的大讨论,引导组工干部珍惜荣誉、从严要求,过好政治关、权力关、名位关、廉洁关,事事处处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在谈心交心中常提醒。完善落实部机关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部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之间、党员干部之间经常谈心交心,敞开思想、交换看法,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在节假日前常提醒。每逢重大节日放假前,部机关都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三、立足“三实”,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 组工干部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 在主题教育中倡导“三实”。全省组织系统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份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学、摆、建、查、树”五个关键环节,坚持做到:学干部任用原则,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摆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建规范的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查违规用人案件,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公道正派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组工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弘扬奉献精神,提升道德修养,强化纪律观念,锤炼务实作风。 在服务大局中践行“三实”。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和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1985个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组织开展了“十县百乡千村”试点帮扶工作,牵头完成了10个试点县、126个试点乡、1023个试点村的选定和省直193个派出单位、441名驻村帮扶队员的抽调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新农村建设。 在改进服务中推进“三实”。探索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文明办公制;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益活动,密切组织部门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切实增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四、立足“三高”,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在各项工作中做到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建立组工干部分级负责培训体系,每人每五年脱产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脱产进修。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两期组工干部进修班、两期专题研讨班,适时举办境外培训班,并指导市、县委组织部办好相关的培训班。 坚持岗位练兵提升能力。结合组工干部岗位职能,围绕做好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研工作、信息工作、电子政务等,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推进组织部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使其全面熟悉组工业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引导激励组工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学业务,提高整体素质,力求做到德能正其身,才能胜其任,言能达其意,书能成其文,干能成其事,绩能服其众。 拓宽培养渠道提升能力。坚持有计划地选派组工干部参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选派60多名同志参加了艾滋病防治帮扶、联县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帮扶等急难险重工作;有计划地选派干部上挂或下派锻炼。 五、立足“三和”,加强组织部机关文化建设 机关文化是建设和谐机关的重要依托,也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要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班子、和谐队伍、和谐系统,充分调动组工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以加强党建促和谐。全省组织系统广泛开展争创“五型”(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洁型)党支部,争当“五好”(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党员活动。在活动中,评选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以精神文明创建促和谐。在全省组织部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系统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升级晋档。截至目前,省辖市委组织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达94%;县(市、区)委组织部创建文明单位达100%,其中省级文明单位达11.4%。 以机关文化促和谐。坚持历史文化知识讲座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选学历史、文化、文学、美学等方面的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组织部门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六、立足“三管”,加强组织系统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形成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相关制度。省委组织部围绕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先后制定了相关文件,健全了部机关人员进出、干部推荐考察任免责任制、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各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干部管理、人才培养、基层党建工作流程,推进了组织工作的规范化。 抓好制度落实。对中央和中组部制定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近年来出台的“一法”(《公务员法》)、“三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1个法规性文件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等,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建立经常性的督查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同步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查处违规行为。增强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处理,对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作者为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据《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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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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