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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高举旗帜 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 |||||||||
车牌号码选择多了、补发普通护照不用再登报声明作废了、出入境手续更简便了……进入2008年,一连串好消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围绕着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热情服务,推出大量惠民举措。各地群众普遍反映:公安机关的服务意识强了,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了。 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长期以来,公安机关重管理、轻服务,“管理型”执法思维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革新执法理念,努力实现由传统的“管理型”向惠民的“服务型”的转变。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共识。
能让人民群众一趟办完的,决不让他们跑第二趟;能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完毕的,决不让群众多等一分钟。继2003年公安部推出便民措施30条之后,各级公安机关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陆续推出大量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仅2007年,就陆续推出“全国对外开放口岸12项服务”、“消防部门5项便民服务”、“交通管理服务群众16项措施”。昔日公安机关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已经被“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所代替。 为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目前,全国共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16.9万个,全国基层一线警力达到95万人,绝大多数地方实现了县级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实有警力占总警力85%以上、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40%以上的目标。绝大部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和最基层的群众打成一片,已经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警惕“防化布”类诈骗犯罪、警惕“网上基金销售”犯罪、警惕 “短信诈骗”犯罪……像这样的“警情提示”,近年来在公安机关已经形成了惯例。一旦有新型的、带有普遍性的、群众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发生,从公安部到各级地方公安机关,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此外,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还通过警情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向群众通报近期治安状况。 把管理寓于服务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江苏丹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但能收到交警的“执法告知单”,还能从告知单上看到事故处理的流程、时限和当事人权益。自2005年8月1日江苏警方在全国率先推出执法告知制度以来,像这样的执法告知至今已发出550多万份。 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前不久,北京市360个户籍派出所的所长和3000余名社区民警,开始首次面向本辖区群众述职,超过20万名群众当了一次本辖区民警的“主考官”。近年来,随着“述职”、“评议”、“恳谈”等警民互动活动的广泛开展,公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警察的服务更加到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近日,公安部再次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户口登记、证照办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
(据 《人民日报》 2008-01-11 第01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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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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