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时讯 | 公告 | 任免 | 专题 |
首页 > > 全省实践 >> |
省信访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纪事 | |||||||||
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超前排查上,及时掌握引发信访的倾向性、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在事发之前,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初,这是省信访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在信访工作中的一项有益尝试。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省信访局确定“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作为实践活动的载体,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达到四个目的,解决“五大”难题,全面推动我省信访工作上新水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省信访局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外出考察和开展体会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方法,同时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该局确定了“如何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的课题,由局领导带队兵分三路,在全省11个市及9个县(市、区)开展信访工作调研,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听取了100多个市、县(市、区)、30多个部门、近百个乡镇(街道)党员干部的意见与建议,并走村串户与村民进行面对面促膝谈心,之后针对调研情况进行了有效梳理汇总,进一步查找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热点问题,理清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企业面临诸多难题,我省近期又出现了信访量反弹的新情况。为此,省信访局在组织多路督查组分赴各地协助调处的基础上,又相继在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机制上动足脑筋,引导群众在基层反映和解决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通过逐级上访,引导各地政府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难题的产生。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近期又修订了具体实施细则,重点是建立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制度。
(据《浙江日报》) |
|||||||||
时间:2008/12/8 |
|||||||||
|
|||||||||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