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拓展部机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部机关干部的能力水平和服务品质,慈溪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部机关干部联系镇(街道)制度。 根据规定,组工干部联系镇(街道),应遵循参与不干预的原则、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与推动组织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督查指导工作与服务基层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一般2—3名干部组成一个组,每个组联系1—2个镇(街道)。联系镇(街道)期间,部机关干部主要承担以下七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党建和组织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二是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沟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掌握各地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部领导进行反馈;三是围绕党建和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四是及时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部里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探索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五是及时了解本部工作部署在镇(街道)的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六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贫困党员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位干部分别联系一名困难党员;七是关心基层组工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为确保联系镇(街道)制度取得实效,规定联系干部每个月到联系镇(街道)不少于1次,每年要走访联系镇(街道)60%以上的村。要及时反馈汇报联镇(街道)工作情况,部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联镇(街道)工作情况交流会,听取部机关干部联系镇(街道)工作情况汇报。对在联系镇(街道)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的机关干部,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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