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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必须坚持“五个不”

广东省罗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曾云锋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摆在组织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组织部门是管干部的职能部门,推动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笔者认为要从组工干部抓起,通过修身提素,树好组工干部形象,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笔者从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组工工作,必须坚持“五个不”:

学习不能松。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组工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重在抓学习。作为组工干部,一定要抓学习,不能放松学习,坚持用理念武装自己。在工作之余既要学习政治和业务理论,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道正派的思想基础;也要学习经济、法律知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更要学习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领导学以及管理科学、行为科学,摸透干部成长、成才的规律性,掌握识才、用才、培养人才的轨迹,不断增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练造伯乐慧眼。

民意不能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强不强,作风好不好,实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论。我们组工干部在考察干部过程中不能因为组织要提拔这个人了,就能睁只眼闭只眼,送个顺水人情;更不能因为是老上级、老朋友、老同学、老乡而隐瞒什么情况,而是以事实说话、有一说一、不瞒不添表达民意,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升迁与否的主要因素,让群众抓住干部的“官帽子”,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真正使党的干部工作让群众满意、放心。

程序不能逾。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就往往带有决定性的作用。以往一些用人失误的教训说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许多与我们程序不健全,或者执行程序不严格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程序是一环紧扣一环,是容不得半点的偷步,组工干部只有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办事,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才能选好人用好人,才能取信于民,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

机密不能泄。干部工作直接关系到干部的进退去留,作为组工干部要时刻提高政治警觉性,绝不能把自己了解的干部考察、任免情况,当作炫耀的资本,泄露组织机密。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过好面子关、人情关、亲情关、利益关,守口如瓶,避免跑风漏气,以一身正气,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好处不能拿。组工干部一直是群众关注的对象,也一直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和“公关”的重要目标。组工干部必须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克服特权思想,强化公仆意识,不能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利用职权为亲友、配偶、子女谋取好处。组工干部必须时刻管住自己吃、住、行等方面的生活小节,甘为清贫,不贪不沾,洁身自好,慎重交往,择善而交,择洁而居,不断增强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的自觉性及免疫力,同各种腐败行为做坚决的斗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努力建设一支公道正派、高效廉洁、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组工干部队伍,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0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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