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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县组工干部争做“三个模范”加强自身建设 | |||||||||
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树好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江苏省滨海县要求全县组织干部争做“三个模范”。 一是争做勤政模范。在组织系统提前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组工干部的党性和作风教育,创新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实行民主评议组工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发放评议表,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就部机关同志、乡镇组织委员和县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的素质能力、工作实绩、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把组工干部推向社会监督的最前沿。 二是争做廉洁模范。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在春节期间,给组工干部布置了“假期廉洁作业”,明确“六不准”纪律和“一汇报”要求,即全体组工干部不准为跑官要管者提供方便、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宴请、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参加任何场合的酗酒赌博、不准利用职权办私事谋私利、不准做有损公道正派形象的事情,上班后部机关组工干部逐一汇报假期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是争做创新模范。在干部实绩考核、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管理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创新性开展各项工作,部机关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能,明确创新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对照时序进度进行专题会办,半年组织一次创新工作考核,年底公开评选“全县十佳创新组织工作成果奖”和“组工创新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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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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