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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组织系统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视频会议精神 | |||||||||
全国组织系统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视频会议后,宁海县委组织部根据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全国组织系统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三鼓励一严肃”,切实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继续坚持学习日制度和自学制度,并紧密结合当前组织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准确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要求学习一些现代经济、科技、法律、金融、历史、文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从而适应改善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做好工作的需要。同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交流会,要求各科室安排1名组工干部交流本科室涉及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 二是鼓励探索,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鼓励全体组工干部根据2009年组织工作要点,针对当前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本职工作,正确把握组织工作创新的内容,以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及时找准、把握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东西,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还要及时总结2008年组织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实现组织工作的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三是鼓励调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鼓励组工干部通过调查研究,把上级精神和基层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促进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有利于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如建立完善部内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每项工作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重视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每项工作任务一件一件落到实处,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求组工干部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推荐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运作,使“程序”成为有效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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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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