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时讯 | 公告 | 任免 | 专题 |
首页 > > 全市组织系统活动报道 >> |
海曙区委组织部开展警示教育 | |||||||||
海曙区委组织部坚持把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相结合,近日,该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建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以原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建新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全体干部在会上同时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重新学习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该部还将入党誓词、“十严禁”等制作成展板挂于部机关会议室,时刻提醒自己牢记入党誓词、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李建新案件的剖析反思表明,案件发生也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通过警示教育,该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区管领导干部年度立体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管理、约束和监督。 三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下发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有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特别是组织系统内部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政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
|||||||||
时间:2009/4/8 |
|||||||||
|
|||||||||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党建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欣网络 返回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