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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大党委书记梅新林: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战略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梅新林

高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首先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战略,在宏观层面解决“发展什么”和“怎样发展”这两个根本问题,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全过程。

“发展什么”的问题是高校的发展目标,决定着高校的发展方向。高校只能在准确把握国家发展战略宏观导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发展全局、学校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思考“发展什么”、“办什么样的大学”的问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立足自身实际,确定了“务实创新抓质量、转型升级争百强”的实践载体,力求实现学校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性转变,实现学校办学层次的实质性提升,努力跻身全国百强高校。

“怎样发展”的问题是高校实现目标的行动纲领,决定着高校的发展道路。我校将以“三大核心战略”(即特色化与综合性协调发展战略、非均衡与整体性协调发展战略、跨越式与可持续协调发展战略)和“三大重点工程”(即质量立校工程、学术兴校工程、人才强校工程)为主导,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推进“五个发展”:

内涵发展,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以人才为第一资源,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硬件服务软件,形式体现功能,从规模扩大转向内涵提升。

特色发展,凝炼特色、创造特色、优化特色,以特色创优势,以特色求发展,把特色办学的理念贯穿于学科建设中,渗透于教学工作中,贯彻于科学研究中,融汇于管理工作中。

创新发展,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省委“两创”总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探索,全面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改革,切实加强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教育创新、文化创新、科研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跨越发展,发挥现有优势,挖掘潜在优势,创造新的优势,转化后发优势,开阔视野,谋划思路,找准主攻方向,寻求重点突破,引领全局发展,实现学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跨越式提升。

和谐发展,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重点和一般、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利益,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建共享和谐师大。

 
(据《浙江日报》)

时间:2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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