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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通知要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和各指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通知》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共同意志,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带领人民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新鲜经验,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指出了前进方向。当前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乡(镇)、村,街道、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各级党委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各级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指导小组及其派出的巡回指导组,县(市、区、旗)派出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调研阶段,要把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学习培训的必读篇目,专门安排时间,采取个人学、集中学、辅导学、讨论学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帮助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当前党建工作形势,认真领会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分析检查阶段,要对照全会指出的党内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联系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或分析检查材料中认真进行梳理,并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在整改落实阶段,要把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落实方案或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明确整改落实时限、目标、责任和要求,向群众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各级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指导小组及其派出的巡回指导组,县(市、区、旗)派出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要采取有力措施,作出周密部署,特别是充分发挥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和指导小组的作用,帮助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中央各巡回检查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中央统战部、民政部、教育部、卫生部等牵头成立的各指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所联系系统、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

 

(据 《 人民日报 》2009年9月28日   11 版)

时间: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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