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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 |||||||||
为扩大选人视野,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一批市级机关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16名,其中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市环保局各1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和市交通局各2名,市教育局3名,市检察院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 全市范围内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在机关工作满2年(2007年12月底前参加机关工作,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三、考录程序和办法 本次考录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2009年10月18—19日(9:00-16:30)在宁波市委党校教育楼104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以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任职时间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开遴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指标不足5: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名额,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对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报名资料不退回。 (二)下载准考证 2009年10月22-23日,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准考证下载”栏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下载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三)考试与考察 1、笔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上午。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笔试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再根据遴选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主要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在面试60分及以上者中,按机关遴选职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遴选机关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本次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不实施体检,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任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拟任人选原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事局 2009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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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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