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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外漕村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速度与激情”

“大家也知道,环境卫生整治是我们村今天的重头戏。经过前段时间的走访、酝酿,初步形成了《外漕村环境自治条例》,我读一下,有问题的随时说,大家通一通……”一大早,甬江街道外漕村党支部书记李根华就把全村党员召集在一起,当场宣读了“新鲜出炉”的《村级环境自治条例》,党员们第一时间了解了这份自治条例,充分享受了知情权。  

作为全区首个村级环境自治机制,对自治内容、责任义务、监督手段与处罚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条例内容主要涉及破烂王治理,乱设摊、乱堆放治理,违章建筑治理,畜禽养殖治理等4个大项,明确了每个村民在环境治理维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并由村民代表组成环境督导评议小组,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评定,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过确认,于年底上墙公示后,取消其年终任何奖励并扣除10%—30%的股份分红。真正实现了生态环境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议,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  

“这样的党员日才有味道,每月过一次,方便了解我们村的情况,‘透骨新鲜’嘛。”  

“我们党员首先要带头做,如果谁违反了这个条例,不要怪我向监督小组举报哦。”  

对这个“应时而生”的环境自治条例,党员们表示,作为党员,不仅要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执行条例内容,更要当好督导评议小组的帮手,帮助外漕村建设愈加美丽。  

“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参与、第一时间表态”,这是外漕村党支部对自己党组织生活定下的标准,组织生活内容不仅要“透骨新鲜”,还要“贴肉”,只有这样,党员们才会有热情参与到组织生活中去,才会有热情帮助支部管理好村子,才会让党员们感受到办事速度,激发出干事激情。  


时间:2015/6/17 18:07:36
  来源:宁波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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