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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投入“真金白银”保障农村基层基础

余姚市把全面加强基层基础保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明确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级组织党建工作运行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和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资金保障不足的问题。  

以户籍人口为参考,分档划拨工作经费。整合各类工作经费和资源,根据事权和经费相适应原则,完善与财政同步增长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从2015年开始,按村户籍人口999人以下、1000至1999人、2000至3999人、4000人以上4档,分别给予15万元、17万元、18万元和20万元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经费(含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村级正常办公运作经费,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待遇)。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经费划拨方式,采取市财政直接将工作经费拨付到村,防止出现经费截留或挪作它用等情况。  

以正常增长为激励,分步落实报酬待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标准,完善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比例系数,确保与主职干部报酬合理衔接、同步增长。按照“三年调一次、一次管三年”要求,统筹村实职干部基本报酬,一般在村级组织换届完成次年调整一次,从2015年起进行首轮调整,村实职干部基本报酬基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0元/月,下一轮调整时一般以前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为依据调整基本报酬基数。  

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分类建设活动场所。落实建好用好联系服务群众阵地要求,加快推进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统筹整合党群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健全覆盖市、镇、村三级联系联通联动机制。针对村办公和活动场所不达标、配套设施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继续加大阵地建设力度,从2015年起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办公和公共服务场所尚未达标的村新建、扩建或翻修办公和公共服务用房,确保全市所有村都有35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活动场所。


时间:2015/8/6 8:20:08
  来源:余姚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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