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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准激发人才活力的“脉搏” | |||||||||
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破解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明确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性文件。 《意见》彰显了改革的使命和时代的特色。首次提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贯彻,标志着人才管理法制化建设正式起航。《意见》多处涉及用人主体在人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提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等等,可以说是抓住了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的重点所在。《意见》提出要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把准了阻碍人才流动、激发人才活力的难点和关键“脉搏”。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剑指当前编制、职称、业绩考核等体制机制方面制约人才发展的瓶颈和问题。提出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提出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等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一个热心发现人才、诚心使用人才的国家,是充满希望、富有活力的国家;一个精心爱惜人才、用心聚集人才的政党,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政党。我国会走出一批站在世界科学前沿的大师级人才,同时也会涌现出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和实用型骨干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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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4/15 16:17:05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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