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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 |||||||||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颜志定,男,1928年2月出生,1952年12月参加工作,195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宁波市海曙团区委书记,市园林管理处革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市城建局党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1988年10月退休,2013年5月2日因病去世。 颜志定同志毕生对党赤胆忠心,对事业高度负责,对群众充满感情,对工作满腔热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德,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赞誉。在市园林管理处工作时,他不吃公家一个梨,不拿公家一斤柴,腾出自己的房子给职工做婚房,如亲人般日夜照料患病住院的同事。在市委机关工作时,他多次谢绝妻子“农转非”的机会,退掉儿子的进城招工报到证。在市委组织部工作时,他主持完成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同;严格执行干部政策,不搞亲疏,始终保持公心公德;精心组织宁波首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退休后,他退而不休,全身心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担任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至2008年,一干就是20年,市关工委连续三次获得全国先进集体荣誉。他始终热情关心同志,真心服务群众,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从不向组织要待遇,患病后谢绝入住干部病房,隐瞒病情坚持参加组织活动,去世前还交代家人再交三个月党费、丧事从简(事迹材料详见浙江组织工作网)。 颜志定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是全省组工干部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范。为进一步学习弘扬颜志定同志的优秀品德和崇高精神,教育激励广大组工干部见贤思齐、对标争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 大力宣传学习颜志定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和选拔过得硬打胜仗的干部队伍,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广大组工干部要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努力学习颜志定同志信念坚定、党性坚强,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为党奉献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甘为人梯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始终保持牢记宗旨、勤政务实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始终保持知足淡欲、清正廉洁的崇高品行。 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培养选拔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组织工作各项任务,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模范部门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为焦点,以颜志定同志为镜子,开展“三思九问”群众观,争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各地各单位在学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3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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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9/26 17:17:08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1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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