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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奖励补贴津贴新政 技能人才最高可获50万元 | |||||||||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据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就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联合发文。到2022年,我市力争培育十名“杰出技能大师”、百名“拔尖技能大师”和千名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大师”,这批领军人物将成为带领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成长的先锋队。同时,到2022年底前,我市每年将选拔一批优秀技能人才和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提升。 我市每年将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参加国际技能竞赛,按照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可获10万元的补贴。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牌的我市选手,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实施高技能人才增量提质计划 ①大力实施“十百千技能大师培养工程”。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进步加大技能大师的培养力度,每年遴选一次,到2022年,力争培育10名具有绝技绝活,有省级以上技能荣誉,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的“杰出技能大师”;培育100名具有较高技术造诣,在市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有市级以上荣誉,能带领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拔尖技能大师”;培养1000名在我市各产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大师”。对入选培养工程的“杰出技能大师”“拔尖技能大师”,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6万元资助,择优对“优秀技能大师”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 ②积极实施“双百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技能人才、100名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国内先进地区开展技能交流学习,或邀请海外师资进修培训,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③推动实施“技能菁英”培养计划。每年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国际技能竞赛等技能提升项目,按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子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0万元。 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①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我市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和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等省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 ②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技能带头人制度,并发放一定的职务津贴、带徒津贴等。 ③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落实高技能人才在安居、落户、医疗保健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对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省技术能手等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纳入专家管理服务范畴,享受专家慰问、带薪疗休养等相应待遇。 ④深化实施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制度。定期发布宁波市紧缺急署技能人才目录,深化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制度,对在紧缺岗位从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①加快155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成1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5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指定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对认定的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和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建设经费。鼓励公共实训基地从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需求出发,对现有实训条件进行升级。鼓励引导企业、职业(技工)院校、高校、培训机构合作建设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②强化基层技能创业孵化能力。立足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加快“1+4+10"技能创业解化基地服务体系建设,对获评的1家综合性技能创业孵化平台、4个技能创业孵化园区、10个技能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③继续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到2022年,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达到5家,50家、120家,县(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幅增加,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在此基础上获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在省级工作宣基础上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机制,对于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打造“技能宁波”竞赛高地 ①持续打造“技能之星”宁波竞赛品牌。在现有“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基础之上,打造“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性竞赛平台,每年选择若干个职业(工种),面向全国邀请优秀技能人才参与技能比拼,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在竞赛中获得相应名次的,按规定授予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 ②积极推进实施世赛选手“青苗工程”。鼓励职业(技工)院校或企业,申报国家、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并根据世赛各级选拔赛情况,认定一批市级世赛基地,建立“国、省、市”三级世赛集训基地管理体系,发挥基地作用,提高世赛选手竞技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表彰长效机制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培养产生世赛参赛选手的我市国家级集训基地,在评选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或扩建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对入选世赛国家、省集训队的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应等级职业资格。 在本次出台的技能人才发展新政中,我市还通过拓宽终身培训渠道,鼓励劳动者参与终身培训。另据了解,我市还将通过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建设和推进职业(技工)院校发展,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一系列举措,加大我市技能“正规军”供给力度。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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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4 12:04:09 来源:中国宁波网 点击:15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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