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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 | |||||||||
换届风气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直接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换届成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确保风清气正。 做好换届工作,是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政治生态日益清朗,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巩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实践中还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换届是干部调整的集中期,也往往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如果换届风气抓不好,就难以选出好干部、树立好导向,就会破坏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各级党委一定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保证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使换届过程成为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过程,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早敲警钟、早打预防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明白纪律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筑牢思想防线。要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确保“十严禁”纪律要求入脑入心。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换届纪律,不为人情所累、不为关系所困、不为利益所惑,做到不说情打招呼,不干预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和部门的人事安排,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坚持全程从严监督。要强化组织监督,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巡回督查和会风会纪现场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理。要把好入口关,坚持“凡提四必”,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等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把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强化群众监督,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平台等,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坚持从严从快查处。要始终保持严肃纪律的高压态势,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对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核查办结。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严肃处理。要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涣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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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7/28 10:00:1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点击:14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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