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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服务人民群众 共建和谐税收(窗口服务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党组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提高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的功能,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由微笑快捷服务向维权评效服务提升。

通过优化办税流程,税务部门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创先争优。按照“减负提效”的原则,对现有办税流程进行系统梳理,依法简并、修改和完善。对于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尽量下放,能够前移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窗口前移。合理调整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职能和数量,大力推行全职能窗口。统一办税流程、规范办税环节、明确办结时间,逐步在全国实现相同业务的办税流程、环节、办结时间统一规范。
通过有效整合各类“窗口”功能,窗口单位在方便纳税人办税上创先争优。例如,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引导纳税人快捷办税;在坚持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拓展“同城通办”范围;进一步推进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稳步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
通过推进“阳光办税”,各级机关在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上创先争优。各地税务机关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环节、手续和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在税法制定、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据2010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国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12分,比2008年提高2.93分;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平均得分为79.24分,比2008年提高1.58分。

 

(据《人民日报》2011年08月06日05版)

时间:2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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