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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改善民生之先 创服务人民之优——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系列评论之二十八

人民日报评论员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集中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下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突出重点。
“脸好看、话好听、门好进、事好办”……创先争优活动中,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率先垂范,公开承诺,争做服务人民群众的先锋和模范。公安系统“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交通系统“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质检系统“质量提升、服务先行”,中国银行“创一流服务、做首选银行”,这些新举措赢得群众好评。可是,也有不少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群众很有意见。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一心一意、全心全意,不能三心二意、半心半意,更不能无心无意。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不能喊在嘴上、挂到墙上,不能搞“虚功”,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入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合理需求,维护群众基本权益。
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把劲头聚焦在“干”字上,把功夫下在行动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据《人民日报》2011年08月18日02版)

时间: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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