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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村—社区”模式 创新党建 | |||||||||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江西省兴国县探索“村—社区”这一新的村级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兴国县将原有村小组重新划分组建成若干个农村社区,在村民委员会框架内逐步推行了以社区为治理单元的新型“村—社区”村级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这一治理模式突出以新村镇规划的集中居住小区、以90至120户农户为基本组织单元;在组织构架上,建立“一组两会三站”,即在每个农村社区设置一个党小组,一个社区理事会和一个监事会,在社区理事会下设政策宣传、卫生保洁、和谐平安3个功能服务站;在工作机制上,按照“社区居民代表提案——社区党小组或党支部把关——社区理事会执行——社区监事会监督”的程序运行;在物质保障上,县财政给予每个社区每年2000元的活动经费,为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社区理事长、监事长提供每月平均230元工作补贴。目前,全县已建成以“一组两会三站”为构架的农村社区512个。 改革后的村级党建工作体制,使得村民自治、村事村管、民事民管进一步落到实处。兴国县共修通“村—社区”公路600多公里,基本实现了“社区通”,储备了1700多名35周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的能人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
(据《 人民日报 》 2010年01月26日 02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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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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