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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习实践活动三批整体群众满意度为99.28% | |||||||||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填写测评表的形式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分批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三批整体满意度为99.28%。 省委和各级党委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浙江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的难得机遇,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强大动力,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作为实践载体,贯穿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中,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学习实践活动中,除中央、部属在浙单位外,全省共有84689个单位、282万余名党员参加。其中,第一批有127个单位、79537名党员参加,第二批有20578个单位、952805名党员参加,第三批有63984个单位、1795946名党员参加。为全面了解群众评价,三批共请1418570人参与测评,第一批20705人,第二批39205人,第三批1358660人。参加测评人员中,各级党代表92446人,人大代表76815人,政协委员15442人,教(职)代会代表183305人,村(居)委会代表312758人。其中,第一批的满意度为99.45%,第二批满意度为99.40%,第三批满意度为99.27%,三批加权平均,整体满意度为99.28%。 据了解,这次测评的指标共4项,其中满意的为1298310人,占91.52%;比较满意的110013人,占7.76%;不太满意的8856人,占0.62%;不满意的1391人,占0.10%。满意度系满意和比较满意两项之和。
(据《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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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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