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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表优”勿“平分指标”(党员论坛) | |||||||||
湖南孝感 丁中秋
目前,全国正在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中央指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做到“五个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各级党组织在评先表优时,应该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标准,用科学的方法评出符合标准的先进和优秀。 近年来,有些县市在评比表彰“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之前,按单位分配指标,单位不论大小,人人有份。单位大、党组织多、人数多的,多给几个名额无可非议,但单位只有两三个党组织,只有三五个人的,每年也给先进名额,这些单位于是“好事都有份”,先进组织轮流换,先进个人去年张三、今年李四、明年王五,“轮流坐庄”,“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真先进的得先进,不先进的也是先进,将先进“任务”化了,“平庸”化了,贬值化了。 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排头兵,排头兵就是前几名,应该数量很少。先进名额应该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生产一线倾斜。评先表优,要干部群众评,不能领导和组织“给”,不能单位有份,人人沾光;达到先进标准的就评先表彰,没有达到先进标准的就不能评先表彰。这样才能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格局,从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据《人民日报》2010年06月29日1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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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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