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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系列评论之十二

人民日报评论员

 

在全国广泛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许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实行了公开承诺。实践证明,公开承诺是个好办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承诺的事情做得怎么样,通过组织和群众评定予以公布,就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承诺一经公开就成了目标书、责任状,可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广大党员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就会感到创先争优不只是上面的要求,而且是自己发挥作用、提高进步的需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给党员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机会。
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首先要围绕中心任务,制定具体的承诺目标。要鼓励广大党员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先进和优秀的共性标准,结合自身岗位分工、能力大小,提出创先争优的个性承诺。承诺的内容越具体越好。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还要做到承诺听取群众声音,结果由群众公开评议。通过领导公开点评、群众公开评议、组织公开结果等程序,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向群众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做法,源于基层的创造,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这方面各地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办法。我们还要进一步探索,形成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调动起来的有效机制。

 

(据《人民日报》2010年10月16日02版)

时间: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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