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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 |||||||||
10月22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以全会精神引领和指导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的正确方向。要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精神,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力。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对“十二五”发展环境的准确判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新路子。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任务。当前,重点要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主要内容,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活力。要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进一步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坚持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影响、感染和带动群众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基层在创先争优中创造的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正确导向和浓厚氛围。
(据《浙江日报》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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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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