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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非儿戏——承诺不能作秀,说到就要做到

核心提示:

俗话说,一诺千金。如今社会,承诺成了干部队伍一道靓丽的风景,为民办实事、好事形成风尚。但有些党员干部习惯开“空头支票”,视承诺为儿戏,严重影响党员干部的形象。
“我承诺: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每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我承诺:每年至少帮困结对一户困难户,资助金额不少于1000元”;“我承诺:向村民无偿提供养鸡心得和技术”;“我承诺:为本组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义务做调解”……
嘉兴市“万名党员网上先锋承诺”页面上,留下一句句党员诺言,亮出一个个党员形象。
如今,全省各地都在开展党员干部承诺等活动。这些承诺是不是切实可行,有没有履诺兑现,正引起群众关注。
承诺是金非戏言
“以前我们也作过承诺,但基本只在支部层面公开。现在把承诺挂到网上,大家对我们承诺的事项一目了然,使我们兑现承诺的压力明显增加,因为身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日前,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机关党员周淑红通过网络平台,作出自己的承诺。
莲都区的网上承诺操作非常简单,党员只要登录到网上承诺平台,点击“我要承诺”专栏,上传自己的照片,并选择所在党支部,就可进行承诺。
在宁波奉化市,镇(街道)、市直单位党组织全部制定《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实施方案》,该市3万余名党员都通过一定形式作了公开承诺。当地还总结出党员订诺、示诺、践诺、评诺、考诺等“承诺五步法”,促使承诺人切实将承诺事项融入到具体工作中。
台州黄岩区在推行党员承诺活动中,通过悬挂“党员家庭”牌亮明党员身份,督促党员履行承诺。该区有3000多户党员家庭已经挂牌。
上郑乡抱料村党员胡富计家的门前醒目位置悬挂着“党员家庭”牌,老胡说:“作了党员承诺,又挂上牌子,有责任,有压力,更有动力。”
承诺,已成为许多地方党委、政府督促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方式,从党组织到党员个人,从基层党员到领导干部纷纷亮出承诺。
有诺必践莫打折
公开承诺,可以让党员干部对自己应尽的职责心中有数,也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责任感的好办法。但公开承诺会不会“打折”?能不能及时兑现?这些才是群众更为关心的。
“最怕党员干部承诺时说得振振有辞,行动起来拖拖拉拉,有的甚至在忽悠百姓。”网友“小小的亭子”说,承诺是形式,不管说得多么好听,都还是停留在口头上,抓落实才是最根本的。
“承诺是好事,但不要搞搞形式就过去了。”天台三合镇党员承诺评议代表许见地认为,承诺应是严肃的,如果郑重的承诺变成空洞的口号,打了折扣,成了摆样子、走过场的作秀,群众就会失望,反而损害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
百姓的担忧和质疑不无来由。前几年,党员干部中就流行廉政承诺、创业承诺等,但不少承诺人最终却将自己承诺过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
“不能把党员承诺作为解决任何问题的灵丹妙药,如果是真心为民办事,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就应多为民考虑。”台州某街道的一些村民说,周边几个村1700户村民吃水难的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希望协调,一直都没得到解决。前阵子,街道开展干部公开承诺活动后,没多久就落实了。“这说明原先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只是有些干部没有上心。”
一些承诺内容空洞也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纵观一些承诺,重形式、轻内容,仿佛是批量生产出来的,大同小异。
“高标准要求自己,提升岗位综合能力。”“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做到与时俱进。”“积极工作,服务社会。” “立足本职,为地方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记者翻阅一些党员干部的承诺后发现,其中不乏一些口号式、用词抽象的话,让老百姓看得云里雾里。
个别单位、部门作承诺,其实并非出于诚心和实意,而是为了追风赶潮,装扮门面,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 “应景之作”,一诺了之,轰轰烈烈之后云飘雾散。
一位干部无奈地说,现在流行承诺活动,有时候其实是为了承诺活动而承诺,形式很丰富,但承诺内容可能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所以会出现空话、套话。
某街道还将承诺人分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老党员、村女党员、社区党员、教师党员、企业党员、部门党员、机关党员等9个门类,制作统一的承诺书样本。
“党员干部作出的承诺本应是结合自己的特点、岗位,有个性化的内容,如果按照类别统一样本和模式,承诺还有什么意义。”一位网友认为这种形式主义的承诺不作也罢。
履诺情况缺监督
“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兑现,百姓受惠,自然会受到群众欢迎。但如果说了不算,说了不干,不如不承诺。
面对群众雪亮的眼睛,如何把好承诺兑现关?党员干部践诺由谁监督?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
“听起来不错,我期待能够看到实效。”网友“二阶堂”表示,老百姓对党政部门干部公开承诺已经习以为常,“空头承诺”也见得多了,最后还是要看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
有的群众提出,现在,承诺监督制度建设滞后,很多承诺不管有没有兑现,最后都不了了之,使得官场承诺随意。一些领导干部许承诺、表决心后,主观不重视,客观没监督,致使违诺无从追究。
现在,有的地方正在探索群众评诺、承诺公示、邀请网友监督等做法,但对于具体承诺内容兑现时间、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更多的是追求形式创新。
“如果承诺只是‘保证怎么样’,而没有‘假如不兑现将怎样’的内容,那就没有意义。”网友“利剑”认为,不仅要将承诺内容向百姓公开,而且承诺期满时,党员干部应向群众公布承诺兑现情况,使公开承诺成为党员干部评价的标准之一,对那些有诺不践、或视承诺为儿戏者,必须及时亮出黄牌,实行追踪问责。
专家建议,针对当前的一些“承诺秀”,应该以完善的监督制度来防止,落实具体的监督机构,组成由上级组织部门、纪委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的监督队伍,对承诺事项一督到底,全过程把关,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让那些虚设的承诺无法忽悠百姓。党员干部只有处处用承诺这面“镜子”对照言行,让承诺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让老百姓满意和信服。
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社会学教授杨建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承诺,这是当前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建设中的一项实践,是政府转型的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信任度降低的当前,如果只是有承诺而没有兑现的下文,会让公众失去对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信任,是对政府形象、干部队伍形象的伤害。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兑现承诺,应该尊重百姓的知情权,及时向群众如实说明。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有诺不践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那些面对公众期待不作为、不践诺的干部进行严厉追究。

 

(据《浙江日报》第13版)

时间: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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