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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 |||||||||
80年来,尽管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性和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始终没有变,但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党的性质的具体内容要求及其具体规定是不同的。就是说,对党的性质的认识和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 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不断地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科学地理解和坚持党的阶级性与先进性,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在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同时,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这是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向全党同志提出的一个亟须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第一,要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20多年来,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的这种新变化,我们必须予以正视,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绕着走。 还应看到,不仅工人阶级中每日每刻涌现出大量先进分子,而且其他阶级、阶层中事实上也不断涌现出大量先进分子。而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不仅应把工人阶级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而且应把其他阶级、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就是说,党组织的大门应当向所有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敞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吸取历史上“关门主义”的教训。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针对一些同志的疑虑指出:“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就是说,我们这样做只能不断巩固壮大我们的党,而不会有什么风险。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在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和长期的农村游击环境条件下尚且能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那么,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当然,在吸收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办事,看他们能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经过长期考验,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作为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审慎发展,决不可刮风,决不可一哄而起。 第二,判断一个共产党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要全面地看,本质地看。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它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在1881年7月写的《工人党》一文中指出:“在英国只有工人党才可能是真正民主的政党。其他阶级的开明人士(他们在英国不像人们要我们相信的那样多)可以加入这个党,甚至在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以后,可以在议会里代表这个党。这在各地都是如此。例如,在德国,工人的代表并不是在每一场合下都是真正的工人。可是任何民主的政党,无论在英国或在其他任何国家,除非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06页)列宁1920年8月在《关于加入英国工党问题的发言》中指出:“确定一个党是不是真正工人的政党,不仅要看它是不是由工人组成的,而且要看它是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只有根据后者,才能确定这个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从这个唯一正确的观点来看,工党完全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虽然它是由工人组成的,但是领导它的是反动分子,是完全按照资产阶级的意图行事的最糟糕的反动分子。”(《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9卷第246-247页)列宁这里提出的“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是衡量和确定一个政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的根本标准。今天,我们党的理论和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党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建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武装全体党员,不仅要求党员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求党员首先在思想上入党,指导他们为实现党的纲领和任务而奋斗,因而保持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 第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劳动”范畴内涵和外延的变化,“劳动者”、“劳动阶级”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新的变化。江泽民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江泽民同志在这里提出要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劳动”、“劳动价值论”等概念的区别,是完全正确的。例如,在今天劳动呈现出不仅仅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而且越来越多地提供无形的服务;不仅仅是靠消耗体力,而且越来越多地使用智能化机器,以消耗脑力为主;不仅仅是简单的重复劳动,而且越来越多地是创新性劳动等特点。为此,不仅直接操作劳动是劳动,而且科学技术劳动、经营管理劳动同样属于劳动,它们都创造价值,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源泉。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人为地肯定一种劳动形式而否定另一种劳动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劳动收入的普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把拥有财产的多寡作为衡量人们政治状况和政治态度的标准呢?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作了明确回答,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第四,随着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扩大,我们党始终成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在深刻分析我们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复杂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肩负的重任和面对的各种风险考验基础上,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具有的性质提出了总要求,这就是“我们党要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这一总要求是有其充分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的。 首先,1935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不但代表了工农的利益,同时也代表了民族的利益”。“总括工农及其他人民的全部利益,就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利益”(《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58-159页)。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这次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一文中说:“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22页) 其次,党的七大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党章吸收了七大党章这一思想,进一步将之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宗旨是完全一致的。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党能否成为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换句话说,中国各族人民利益能否得到实现,归根到底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中强调的不是“一个代表”而是“三个代表”,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是因为,“三个代表”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使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对党的性质的认识。 再次,十二大党章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代替了八大党章关于党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的表述,是正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1992年十四大修改党章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命题已写进总纲部分。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对1982年宪法再次修改时,也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写入了宪法。这样一来,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用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的表述,取代先前党章中“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是顺理成章的事。 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总结性地指出:“‘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的基本要求,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这是因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就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把坚持和发展、继承和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三个代表”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坚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指针。 (作者为纪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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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11/15 16: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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