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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
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这是因为,只有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保证政令畅通,才能保证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才能在改革中妥善处理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以及地方和中央的关系,有效地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对于这些多样化带来的新矛盾和新情况,如果我们不能做到全党服从中央,自觉地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思想上不清醒,工作中不注意,方法上不得当,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搞建设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所以,我们必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地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党、全国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立足本地,放眼全国,而不能片面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置之度外。
■坚决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全党服从中央,维护中央的权威,在当前就是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中央要有权威,他指出,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特别是有困难的时候,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他还指出,没有核心的领导集体是靠不住的,要有意识地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等,必须统一,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绝不能各行其是。各级组织、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
实践证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赢得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完全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胜利前进,我们必须自觉维护这个领导集体的权威。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强调全党服从中央,维护中央权威,绝不是缩小或削弱地方应当拥有的权力,而是要合理划分和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障地方在中央政策指导下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当前,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全党全国必须统一。各地方、各部门都要在大局下行动。改革体制、建立制度、制定政策、决定重大事项,既要发扬民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防止和纠正分散主义倾向。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的“领地”。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允许制定与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
应当看到,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强调全党服从中央,维护中央权威,既是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必然要求,又是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既要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又要充分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反对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等极端自由主义和蓄意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必须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特别是教育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树立大局观念,当好加强团结的模范。从而实现全党在思想政治上的团结统一,全面巩固和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据北京青年报,作者为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 张荣臣)
时间:2001/11/21 1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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