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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要在三方面下功夫 | |||||||||
近日,奉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少春在全体组工干部《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学习会上强调指出,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着重在三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学习和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要全面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前提是要学习好、宣传好《干部任用条例》,要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学习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学习辅导资料等,分层、分期、分批组织好学习培训。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学习培训,要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好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要切实抓好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全体组织人事干部要带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章、逐条、逐款地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精通《干部任用条例》,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切实抓好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要真正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让他们了解《干部任用条例》有关内容是基础,要通过适当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内容的了解程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要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做好有关干部工作规章制度的梳理工作,看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废止,使之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要按《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纲,是基本规章,有些只能作原则性的规定,需要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具体化,要在调研基础上,做好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精神的深化、细化工作,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 三要在监督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情况上下功夫。要健全落实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强化检查督促。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自查工作,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工作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市级机关、各镇、街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对选拔任用干部没有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执行的,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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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8/15 8: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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