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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委组织部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追究制度抓好整改提高工作 | |||||||||
北仑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建立一级抓一级责任追究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整改提高工作。 一是逐级、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建立部务会——分管部领导——科(室)长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常委组织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按责任分工落实到科室,对分管科室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负责,科(室)长为直接责任人。在此基础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征求到的138条意见建议分类反馈到各科室,层层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间。 二是实行上下联动,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对反馈过来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定位,分需阅知了解、需答复释疑、需整改提高、需出台制度四大类,明确具体责任小组,采用上下联动、集体攻关的方式,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比如,近期该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领导干部任期制暂行规定》,大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规定凡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率不高的,责成责任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并做好补课工作。经补课仍然效果不明显的,责任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及分管部长年终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并对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决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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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0/28 15: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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