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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组织部机关干部到黄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根据《关于在部机关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激励教育和严格廉洁自律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和部会的总体部署,9月3日,市委组织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余姚瞻仰了浙东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和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旧址陈列馆,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下午,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和余姚市委组织部的全体干部来到黄湖监狱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听取了三个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参观了监舍、服刑犯人劳作场所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翁鲁敏在听取三个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后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必须自觉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由人民公仆演变成为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后沦为囚犯,表现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原因也各有不同,但从自身来讲,最根本的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蜕变。因此,对我们组工干部来说,在新时期要树好自己在干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党性,坚持原则,坚持正气,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到实处。开展警示教育,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必须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的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少数领导干部的堕落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抵挡不住“送钱送礼者的疯狂进攻”。一些行贿、送礼人或以“拜年”的借口,或以“探病”的名义,或趁乔迁之机,无所不尽其能,无所不竭其力。一些领导干部在“糖弹”面前失去应有的了警惕,侥幸心理作崇,在不知不觉中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从最近中组部通报的李铁成等四起受贿“卖官”案件中,李铁成等人无视党纪国法,肆无忌惮地受贿“卖官”,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观、用人观发生了严重扭曲,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中饱私囊的工具。他们不是以重德才、看实绩、赁公认选用干部,而是把是否给自己送钱、送多少钱作为选人用人的尺度。组织部门也不是世外桃源,不可能不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侵袭,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的组工干部,更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重要攻关对象。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的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忠实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开展警示教育,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两个务必”,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可否认,这些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参加工作后,也曾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作过一定的贡献,也曾廉洁自律,拒收过金钱,但是随着地位的上升、权力的扩大,就有了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以我为中心”,听不进群众的意见,看不到自己的缺点,逐步失去了道德防线和法律防线。因此,对于我们组工干部来说,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敢于揭示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从而使自己成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组工干部。
翁部长还强调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两项”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务必要从少数领导违法犯罪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刻理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具体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质、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必须树立的优良作风、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使公道正派真正成为我们每位干部的毕生追求,成为组工干部基本素质和形象的最鲜明特征,用我们良好的形象来推动各项工作的完成,为实现我市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时间:2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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