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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通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 |||||||||
张永霞 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绩效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把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方案。在考核内容上,正确处理好与快、见人与见物、潜绩与显绩的关系,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民生改善等在考核中的权重,并将人均GDP、蓝色产业发展、耕地保有量、农村文明社区建设、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纳入重点考核范围。在分类编组上,改变过去“一刀切”、“齐步走”的做法,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工作基础、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将10个镇和街道划为3个方阵,将82个区直部门单位划为5个方阵,分别制定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指标。在分值设计上,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在“三个对比”即与同类区县相关指标作横向对比、与自身近3年相关指标作纵向对比、与各单位主要职能和预计指标作基准对比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任务尽可能地量化,力求考核结果更具客观性和针对性。 坚持走群众路线,使群众成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主体。在实行区级领导实名打分、镇和街道与区直部门单位随机互评等办法的同时,把发展好坏、成绩大小、服务优劣的话语权、评价权、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群众、交给基层、交给服务对象,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业户、媒体记者、普通群众等7类群体、4000多人组成的评议人员数据库,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职能划分、区域分布、岗位特点等,随机抽取民意代表,并把评价分值比重提高到50%以上;增加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社会公示等环节,做到考核形式、考核程序、考核组织、考核结果“四公开”,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大事、干实事、做群众满意的事,推动实现由“官评官”向“民评官”的转变。 坚持奖优罚劣,把绩效考核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重激励、硬约束、严执行、真问责,推动形成“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劣有所罚”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坚持“以贡献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以被确定为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试点区为契机,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探索建立以上级评、下级评、同级评、服务对象评为主的全员化、全程化考评体系,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另一方面,坚持“逐月逐季问效、逐项逐事问责”,出台《东港区实施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规定镇和街道在各方阵中连续3次考核居末位、区直部门单位在各方阵中连续3次考核居末两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先后有1个镇的党委书记、镇长和1个区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调整交流,有6名干部被问责。通过奖优罚劣,“争先争位争一流、创新创优创大业”的氛围日益浓厚。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日照市委常委、东港区委书记)
(据《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5日0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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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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